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城市管理局机关委托,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6年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信号灯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6年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信号灯
2.项目编号:TJBHGP-TEDA-2016-026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 第1包 |
371.853 |
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信号灯采购及安装 |
详见附件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
批 |
1.0 |
371.853 |
371.853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邢慧,陈文敏,谷建国,韩砥,孙学增,吴珊,于大勇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曹治国、崔伟
2.联系电话:022-5900281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大勇:022-2520284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B30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002816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城市管理局机关、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