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的委托,就其豫冀省界公安检查站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谈判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豫冀省界公安检查站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二、谈判公告发出日期:2016年8月19日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8月24日下午15:30时
谈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谈判小组:刘金平、盛兴文、周广元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郑州日电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交总价:358000元人民币,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
成交内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豫冀省界公安检查站的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
五、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371-65884757
联系地址:郑州市索凌路与三全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西;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