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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州新区第一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兴运街等7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施中标

  • 2016-05-18 17:01:3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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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编码 210213201604204801
    工程名称 第一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兴运街等7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大连金州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金普新区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第一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兴运街等7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   大连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498877.9000 于华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大连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4498877.9元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项目经理:于华
    项目经理级别: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121347774
    工期:2016年5月25日—2016年7月25日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1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0日
    填报人 冯维民 填报日期 2016年05月18日
    填报单位 大连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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