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海县人民大道信号灯项目 |
交易登记号 |
16gc06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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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材料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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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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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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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信号灯设备采购安装 |
标底价或 概(预)算价 |
约148.96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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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审查结果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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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年4月13日9:00时 |
公示时间 |
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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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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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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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海县保安服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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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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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得分 |
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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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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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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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中标费率) |
141832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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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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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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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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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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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泰和交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所提供的技术标中“十一、售后服务承诺”: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的免费质保期。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从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对所提供的交通信号控制机、多路通信卡进行为期三年的免费保修。其所投承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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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话:65348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