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丰县公安局委托,于2015年12月25日就新丰县公安局丰城大道交通局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项目(xfjy2015—090)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公安局丰城大道交通局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fjy2015—090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738600.00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宁爱华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02号。
六、成交标的名称:新丰县公安局丰城大道交通局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采购项目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肆佰陆拾贰元整(¥6964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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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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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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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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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折扣后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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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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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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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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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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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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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4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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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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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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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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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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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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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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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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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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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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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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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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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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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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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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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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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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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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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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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2月25日
2.评审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
3.询价小组组长:李启告
4.询价小组成员:胡社祝、陈天立
八、评审意见:
根据采购需求,符合条件、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询价小组一致推荐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1-2198023联系电话:0751-684984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新丰县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