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稽查布控存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截至开标时间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仅有两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本项目针对该两家供应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进行,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稽查布控存储系统建设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45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645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云储存服务节点,is-vse2326-sga,3台,52000元/台;磁盘阵列,ds-a71036r-cvs,3台,121000元/台;数据库服务器,ivms-9100e-k08,1台,88000元/台等设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8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5年12月1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860000.00元,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东华合创大厦。
七、谈判小组名单:卜有康、刘国良、王磊、岑少明、魏辉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雷先生0379-6362913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0379-69921027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