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贺州市区大气污染整治电子卡口车辆自动记录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hzzfcg2015货字123号
三、发出邀请函日期:2015年11月13日
四、定标日期:2015年11月18日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0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
地址
成交金额
完成时间
深圳市东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30号橄榄鹏苑24f
叁拾万零肆仟伍佰元整(¥304500.00元)
2015年11月30日前交付使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八步区八达西路358号地址:贺州市建德街118号
联系人:孙纪旺联系人:小周
电话:0774-5220079电话:0774-5128133
八、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如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0774-5128133联系人:周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