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市治堵智能交通诱导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bc-15-22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16日
七.预成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济南鑫青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得分:92.61分工期:20日历天最终报价:46.7600万元
序号
标项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
价格(元)
备注
1
城市治堵智能交通诱导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济南鑫青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67600.0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陈邦东严峻徐明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预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系人:郑工、陆工
联系电话:0571-87630286
传真:876313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31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