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市治堵智能交通诱导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BC-15-22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16日
七、预中标结果:
1、评标汇总表:
投标单位得分排名
济南鑫青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2.611
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86.672
2、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综合得分以及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济南鑫青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得分:92.61分
工期:20日历天最终报价:46.7600万元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得分:86.67分
工期:45日历天最终报价:42.0000万元
3、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推荐:济南鑫青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
八、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预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2015年9月29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九、评标专家成员:陈邦东严峻徐明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571-87630286传真:0571-8763130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6031085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72-6027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