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将本次的询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编号:GSXZ-2015-047
招标时间:2015-8-13
技术参数:
设备
名称
技术要求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固始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高清测速系统8套
产品参数:
1、DH-ITS2000GC高清工业相机传感器:1/1.8英寸、SonyICX274CCD
照片分辨率:1628×1236,最大帧率:14fps@全分辨率,200万像素
2、测速仪雷达
测速范围:固定式3——322m/h,移动式19-322m/h
有效测速距离:大型车≤800米,小型车≤500米
发射角度:12度,50MM高清定焦工业镜头,视场角:54°低变形率:低于1%
3、嵌入式工控机D106,IntelAtomD5251.8GHZ外理器(双核)
系统内存板载DDRIIISDRAM1GB系统:XP,硬盘128G
锂电池12V,可持续给设备供电8小时以上
抓拍工作距离:10m~100m;照片分辨率:1628×1236;照片格式:JPG;抓拍延时:≤100ms;车辆捕获率:>90%;储存温度:-30℃~80℃;工作温度:-30℃~60℃;电子快门:20μs~60ms
系统集成箱铝型材材质,轻便结实
电源保护芯片组防接反,防过载,防雷击
系统配线DC12V5A
铝包外箱铝材质,方便携带
三角架钢材质,三维调节,方便耐用
具备智能交通违章记录系统,提供超速抓拍,其他违法类型抓拍(闯红灯、压黄线、违章停车等)功能;时间精确应精确到毫秒、连续抓拍三张、具备数字水印加密技术,违法信息无法篡改及每抓拍一张照片自动应生成一组防伪码;系统符合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机动车测速仪通用技术条件》(GA297-2001)、《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4)要求。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据检测合格报告。
★须提供该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须提供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套
8
此项目预算价格48万元
二,评标信息:评标日期:2015年8月20日上午
评标地点:河南省固始县行政中心附西楼4306室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沈阳蓝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贰拾伍万陆仟元整(256000元)
四、现场评委:叶忠利、孟祥林、陈新卫、汪本洪、胡忠
现场监督:董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机构:河南省固始县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省固始县行政新区附西楼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76-466709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河南省固始县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