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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5年蓟县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中标

  • 2015-08-06 17:33:5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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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的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15年蓟县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5年蓟县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

      2.项目编号:jxcg2015-101

      二、项目内容

      信号灯和灯杆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2015年7月27日

      四、谈判日期:2015年8月5日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朗基交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壹佰壹拾陆万元整(¥1160000.00)

      六、谈判小组和监督员名单

      1.谈判小组名单:王善利,王昊,滕壁舟,高凤友,高光

      2.监督员名单:牛秀荣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先生

      2.联系电话:022-82822855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迎宾大街

      3.采购人联系人:高光

      4.联系电话:13512214567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56号(蓟县体育局院内北一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82285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82822859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十、质疑方式

      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可选)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5日

  • 关键字: 蓟县 交通信号灯 天津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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