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省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根据奉新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奉财采[2015]134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于2015年07月23日下午2:30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采购的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高清视频电子警察及公路防控体系卡口建设系统项目进行了电子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委评审,采购人确认预中标结果如下:
预中标单位:南昌金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壹佰叁拾陆万陆仟玖佰贰拾捌元整(1366928.00元)。
各投标人对本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我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15879505227
联系人:李建华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