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107国道郑韩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新财购-2015-143号
二、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107国道郑韩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项目
三、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7月8日15: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五、成交信息:
中标人:河南豫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04550.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兑周南路3号楼10号
六、评审委员会人员
高强唐玉荣杨晓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新郑市新烟路与仓城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1-69957719
采购单位:新郑市公安局
联系人:高东强电话:18638199135
八、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0371-62684176
各有关投标单位对谈判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后,投标保证金退返、中标通知书领取等工作请及时到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科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