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QHDGM2015094-01
1.采购人名称: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新国0335-7881391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婉慧18630466670
3.项目实施地点:秦皇岛市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内容:按照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6.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质,系统能够与抚宁县原有的电子警察系统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7.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