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的委托,于2014年10月17日就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区社会治安类智能化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非4g)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14-0739)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区社会治安类智能化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非4g)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z2014-073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以下二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可兼中,兼投者必须对各子项目进行分别报价。子项目1:广州市南沙区公安视频系统高清升级改造(租赁);子项目2:广州市南沙区公安视频系统运维管理中心及监控室改造(自建)。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子项目1:合同签订后,必须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3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满合格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终验。租赁期自项目终验通过之次日开始,为期5年。子项目2: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供货、实施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3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满合格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终验。项目质保维护期自项目终验通过之次日开始,为期5年。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10月17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4年12月25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太阳广场四楼评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许福进、刘海明、邵淑仪、陈海涛、李力、李可钢、刘国元。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子项目1: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932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1号楼2区306房。
(三)中标金额:21,268,32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78,137.00元。
子项目2: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高新工业区建工路9-11号。
(三)中标金额:9,100,0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52,360.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一份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
款项来源:cz2014-0739-01、02。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8866000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杨卫华联系电话:020-8498634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