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阳高县财政局对阳高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的要求,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阳高县公安局的委托,于2014年12月31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YZC201409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阳高县公安局
地址:阳高县
2.代理机构名称: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高县金光街财政局二楼
3.项目名称、用途、合同履行日期: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1 | 阳高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二期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 | 项 | 2015年 1月30日前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0日
5.定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
6.中标结果:
包号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大同市同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98980元 | 封益国 | 13835266655 |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景安、刘永桢、丁俊、陈霞、潘巧。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国勇
联系电话:0352-6654161
邮箱地址:ygxzfcgzx@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