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LHZC-2014G33
2、项目名称: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设备
项目概述:本工程主要是机场师部在机场东路开口改造工程安装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有交通信号灯、智通交通设备的安装业务,具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或智能化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为南京本地企业,或外地企业在南京设有分公司、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区县采购}网站免费下载。(含图纸)
5、拟参加的投标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单位授权书原件到采购中心报名,本次招标只接受按时参加报名的供应商。
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六合区政务中心八楼803室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采取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三种方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7、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1月22日下午2:1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2日下午2:30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六合区政务中心七楼,届时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0、付款方式: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无违约行为一次性付清。
11、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交管部门验收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
12、欲参加的投标人必须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勘察现场,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陈钢电话:13813032298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25-57130508
传真:025-57130517
保证金收款信息:
收款人:南京市六合区政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收款帐号:43010157290018434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