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fgc2014029501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大丰市交通运输局的大丰市通港大道交通信号灯施工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江苏东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大丰市恒昌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万元) | 117.44 | 117.50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艳刚 | 董胜杰 | ||
| 暂估价 (万元) | 工程 | 0.00 | ||
| 材料 | 0.00 | |||
| 企业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 ||||
| 项目经理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 ||||
2、资格后审不合格名单及原因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不合格原因 |
| 1 | 宜兴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
3.废标及原因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废标原因 |
| 1 | 宜兴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
4、报价修正
序号 单位名称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修正前报价 修正后报价
5、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至少5人)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评委f 评委g
6、所有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等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奖项 信用评价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合理性 施工组织设计 合计得分
7、拟确定中标人:江苏东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14/9/5起,至2014/9/7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大丰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