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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二期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中标

  • 2014-09-04 15:42:0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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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融顺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江门市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二期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一期的设计方案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设计的,二期设计方案须在一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并对一期的功能进行补充和完善。为实现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一期与二期功能的无缝连接,实现业务系统间的有效整合,并减少故障率及其它不稳定因素,本项目只能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设计工作。本项目的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名:伍锦铭、黄健勇、林超斌;


      工作单位: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经信局;


      职称:电子技术工程师、通信技术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高级管理师;


      论证意见:本项目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一期的设计方案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设计的,二期设计方案须在一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并对一期的功能进行补充和完善。为实现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一期与二期功能的无缝连接,实现业务系统间的有效整合,并减少故障率及其它不稳定因素,本项目只能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设计。


      三、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江门市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用途: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指挥服务水平。


      数量:一项。


      (一)项目概况:


      为适应江门市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时期交通管理的需求,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江门市于2009年启动了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工程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于2012年12月份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江门市交通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路网通行效率明显提高,路口停车次数、延误显著减少;交通事件的确认时间缩短,交通事件对交通流的正常运行的影响减小;车辆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有效缓解了高峰期的交通拥堵状况。


      但由于一期项目建设规模相对较小,基础较为薄弱,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水平已无法满足当前和今后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还存在系统前端点位布局不足,大数据的综合研判分析能力较弱,交通信息服务方式不足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改善江门市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目标,需要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江门市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以此推动江门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使现有的道路交通设施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打造城市现代化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江门市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通数据存储中心建设、集成指挥平台的升级改造、十九个基础应用系统的建设等。


      (二)设计方案编制服务工作内容:


      1、交通数据存储中心;


      2、集成指挥平台升级改造;


      3、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4、交通电视监视系统;


      5、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


      6、交通信息发布系统;


      7、交通违法行为监测系统;


      8、移动警务系统;


      9、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


      10、重点列管车辆监管系统;


      1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


      12、机动车和驾驶证电子影像档案管理系统;


      13、人员考勤、办公管理系统;


      14、暂扣车辆管理系统;


      15、通信系统;


      16、智能全文检索平台升级改造;


      17、请求服务平台升级改造;


      18、社区警务和移动警务本地化建设系统;


      19、110指挥调度平台升级改造;


      20、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21、PGIS平台扩展升级;


      22、其他要求:


      1)系统分析江门市交通管理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2)提出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和指导思想;


      3)提出系统总体的功能、结构和建设规划;


      4)提出各子系统的选型和技术路线;


      5)提出各子系统的结构、功能、设备选型、数量配置、技术参数;


      6)提出项目建设的投资估算和进度计划;


      7)符合《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中标后,须驻地设计。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组建设计机构,并满足采购人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的负责人必须常驻江门完成设计工作。


      (三)执行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标志》(GA/T484)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GA/T489)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GA/T491)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图形符号》(GA/T492)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493)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


      《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GA/T509)


      《交通电视监控系统验收规范》(GA/T514)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A/T515)


      《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


      《公安交通管理设备路口安装基础施工通用技术要求》(GA/T652)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联网通用技术要求》(GA/T66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


      《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4)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GA/T1049)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结构和功能》(GA/T1146)


      上述规范以外,遵循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四)工作进度: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江门市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五)工作成果:


      调研。组织人力调查江门城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道路交通运行与管理现状,收集资料,为项目设计提供参考依据;对应用项目子系统的室内运行环境、前端设备现场运行环境进行勘察,同时出具勘察报告;组织由设计方、业主和业主专家顾问组成员参加的设计研讨会,研究关键技术方向,系统功能的可行性及其解决方案同时预估出初步的建设效果。


      设计: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分析本期项目江门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需求,确定本期项目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和总体架构,研究本期项目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内容,并提出有关的保障措施和建议;结合一期项目已建的系统,对本期项目的功能要求、建设范围、技术方案、关键设备选型等进行全面、准确、细致的设计,同时要预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完成设计方案初稿。


      验收评审。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专家意见修改方案,完成最终江门市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88号


      六、公示时间:


      自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五个工作日。


      七、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八、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审验。我单位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门市融顺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发展大道22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456766


      传真:0750-3456866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陈仲康


      联系电话:0750-3503825


      传真:0750-3503827


      3、财政部门:江门市财政局


      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0-3501936


      传真:0750-3501933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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