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文昌生态工业园区市政配套项目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AMR[2014]36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8月12日
七.预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内容 | 拟中标供应商 | 价格(元) | 备注 |
1 | 淳安县文昌生态工业园区市政配套项目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75000.00 |
八.其它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从预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退还至投标单位帐户。预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退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按原金额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四楼
联系人:汪靖
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传真:0571-6481984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