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7号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0533)213998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1707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33)2319963
三、监督部门:淄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533)3887139
四、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告知服务平台
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的要求,
采购人急需实现与省交警总队的车驾管数据库对接,建设《淄博交警交通违法告
知平台》系统,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将车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违法驾驶人或
车主。由于总队车驾管数据由山东安之畅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维护,为保
证系统互联的实时性、保证与总队车驾管数据库无缝对接,同时考虑到系统的兼
容性、安全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唯一供应商名称:山东安之畅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东段1188号6楼
七、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具体论证意见 |
1 | 贾永新 | 山东理工大学 | 副教授 | 据调研得知,该系统需要使用省总队的车驾管数据库,而省总队对数据库的管理非常严格,目前该数据库由山东安之畅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维护。若由其他公司研发此告知系统,必然会导致安全性、技术方面以及管理上的各种问题。 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可通过此方式采购项目。 |
八、公示期截止日期:2014年7月23日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