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简称交警支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河北诺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警务通一体机(PDA22-1)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项目:警务通一体机(PDA22-1)项目
二、拟采购说明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警务通一体机(PDA22-1)94部,全部由市区直属大队使用。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方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持“银联卡”现场缴纳和异地缴纳罚款,2007年11月,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电子化缴款和异地代收系统的通知》(冀公交[2007]379号)。根据通知要求,省交通管理局组织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和河北诺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全省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电子化缴款和异地代收系统”,与之配套的多功能移动数字终端(又名警务通一体机)同时研发成功,经过试点运行,反应良好。警务通一体机将POS机和警务通合二为一,还集成了执勤定位、非现场执法(拍照)、调查取证(录音)、IC卡警员管理等多项功能。衡水交警支队按照省交管局要求已经于2007年为大队民警配发了警务通一体机将近二百余台,按照路面民警每人一部警务通的配备要求,现需增加采购94部警务通一体机,补充路面民警的需求,为实现与现行系统的无缝结合,此项目拟由河北诺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继续承担。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河北诺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60号数码城大厦7层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交警支队采购警务通一体机(PDA22-1)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年4月26日)
单位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使用单位
市区各交警直属大队
项目名称
警务通一体机(PDA22-1)项目
项目金额
62.98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该设备功能基本能实现,希望加强售后服务。河北诺特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是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指定的警务通一体机(PDA22—1)项目唯一供应商,即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姓名:武増银
工作单位:衡水无线电管理局
职称:站长
专家2论证意见
拟购设备标准规范,建议加强移动通讯配套网络建设,增加设备电池续航能力,加强售后服务。
河北诺特通信公司是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指定的警务通一体机(PDA22—1)项目唯一供货商,即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姓名:贾振强
工作单位:衡水无线电管理局
职称:工程师
专家3论证意见
设备性能基本良好,功能具备,且可扩展,软件具备升级功能。适时扩展4G业务,提高设备联网上传速度。鉴于设备使用时间连续,电池消耗大,扩大电池容量。保证服务,随时随地,及时解决。
河北诺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指定的警务通一体机(PDA22—1)项目唯一供应商,即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姓名:张玉倩
工作单位:衡水无线电管理局
职称: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
自2014年5月5日起至2014年5月9日止。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2069号
联系人:交警支队财务装备科胡亚青
电话:0318-2991692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衡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81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18-2162950
八、其他事项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