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对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机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机28套。
2、技术要求:
1)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机整机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
防暴安全:整机符合UL291安全标准
电气安全:符合GB4943标准
电磁兼容:符合GB9254和GB/T17626标准
2)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机各硬件设备应符合的技术参数:(略)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能是法人联合体。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至少需提供三份同等规模以上有关交通管理行业相关系统的成功案例证明。
(4)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资质。
四、公示时间
1、自2014年2月24日~2014年2月28日。登记截止时间2014年2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2、请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在公示期间前来登记,并提交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证明文件。登记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8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83547060
传真:020-83541719
E-mail:gmetb3@163.com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