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本次采购拟推荐的供应商:抚宁县联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抚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抚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抚宁县金山大街2号
联系电话:0335-668851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接受询问、质疑和投诉电话:0335-668851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接受投诉电话:0335-6011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