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采购项目及编号:高速公路高像素卡口监控及LED信息发布系统项目(DYGS2013—78)
采购内容:高速公路高像素卡口监控及LED信息发布系统
采购金额:69.58万元
供应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由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电子测速系统和非现场处罚系统安装交付后,使用情况良好。该公司在西宁设有办事处,拥有庞大的售后服务队伍,售后服务及时、高效。本项目计划新建2套高像素交通卡口监控及LED信息发布系统,用于完善道路点位布控,以实现在现有和新建的电子监控设施基础上,对超速车主的违法行为进行提醒和告知。继续由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建设,有利于保证超速违法信息的整理、汇总与信息发布的兼容性及售后服务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现就上述内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971-6367644)及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联系人:罗卫东,联系电话:0971-8293733)。
征求意见期限: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9日。
附: 专家论证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