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视频质量自动智能检测系统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视频质量自动智能检测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20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1、该系统建设将依托道路监控“683”工程,直接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有监控实行对接,项目实施环境具有很强技术性。
2、目前省交管局道路监控平台和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监控平台皆由杭州诚道科技有限公司开发。
3、为确保新实施的视频质量自动智能检测系统与市交警支队道路监控平台的有效集成,应统一相关技术。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拟与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杭州诚道科技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州市财政局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湖州市财政局
地点: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传真:0572-215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