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 2010 〕 257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机场自有资金、公司股东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4% 、 41.58% 、 48.0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为江苏省重点工程。工程将建设第二条
4F 跑道,新建 T2 旅客航站楼,面积为 26 万平方米,满足年处理旅客 1800 万人次规模;与原有 T1 航站楼共同承担 3000 万人次吞吐量。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六个主要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为六个信号灯控制路口配套新建电子警察、扩建原有的三处治安卡口、新建一处治安卡口、新建 27 处外场道路监控摄像机、扩建机场公安局后台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安装、测试、调试及初验、试运行、培训、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上述顺序向最终用户移交所需的资料。
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0675-1300JOC0607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
(2)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3) 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
(4) 2010年1月1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道路交通监控工程业绩( 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并提供原件) 。
(5) 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类);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合同金额不小于 400 万元的道路交通监控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如合同不能反映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应同时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5.1 请投标人于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30时,下午14时至 16:30时前,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层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及本单位介绍信原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 1 请投标人于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30时,下午14时至 16:30时前 ,携带报名资料在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层 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5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地址:南京市七家湾96号三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www.jszb.com.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
建设指挥部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层
邮 编: 210006 邮 编: 210005
联 系 人:梁刚 联系 人:朱晴、符海玲
电 话: 025-52488226 电 话: 025-84795952,84795964
传 真: 传 真: 025-847959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q@jocite.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帐 号: 帐 号: 3200066070101411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