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就 伊滨区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伊滨区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范围 :
投标人依据伊滨区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供包括中心平台 、前端设置和5个卡口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后期维护、保养 、数据线路等(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服务,以上投资由中标人一次性支出建设,建成后的监控系统租赁给伊滨区,所投资金额按租金形式分10年返还,在10年的租赁期间,维修、保养、数据线路维护等一切维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投资或服务由中标人提供。租金包含监控设备租金、数据线路租金。
2、项目产权归属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项目产权归投标方所有,供伊滨区管委会使用。10年后,项目产权归伊滨区管委会所有。
3、 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工 。
三、采购信息:
谈判日期:2013年11月12日
谈判地点:伊滨区5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张宏、杨利红、付军哲
四、成交信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与河南天豫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成交人;成交价:前五年,70万元/年,后五年60万元/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河南天豫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勤工路7号。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 6599 3320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