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更换市区交通信号灯项目
2.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3)344号
3. 评审日期:2013年06月28日
4. 公示日期:2013年06月28日
5. 采购内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更换市区交通信号灯项目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有相关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7.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68
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7室
10. 联系人名称:王小姐
11. 联系电话:0769-23328188
12. 中标供应商:东莞市顺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13. 中标金额:¥1,925,35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
14. 中标供应商地址:东莞市厚街镇桥头第二工业区
15. 评标委员会成员:何文华、潘凡、林冰、杨贵庭、武胜壮
如对此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