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组织实施的平安深圳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后端共享平台专用设备项目(编号:SZCG2017150442)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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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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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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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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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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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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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6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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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
因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实现网上公开,如有需要可到中心相关部查询。三、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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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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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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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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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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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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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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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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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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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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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项目评审专家:
本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www.cgzx.sz.gov.cn/zxfw/gys/zyzn/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本中心203室。
联系电话83948143,或者拨打中心网站首页的热线电话。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