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6-B-0080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 第1包 |
2,796.831 |
天津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项 |
1.0 |
2,796.831 |
2,796.831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韦洪泽,冯竞天,庞明华,张世界,沙宏泉,包宗杰,王炜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响
2.联系电话:022-245383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智昊:022-2720511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309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