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受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编号:CJZFCG-GK-20160017)进行公开招标。经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
3、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4、采购时间:2016年6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5、经公开招标小组评定成交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大写:伍佰伍拾玖万零壹拾陆元整
小写:¥5590016元
采购机构地址: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原昌吉州政务中心)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 萍 电话:0994-2267807
特此公告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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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受昌吉州准噶尔的委托,现就其所需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简要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CJZFCG-GK-2016017
2、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
4、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5、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
6、项目实施地点、完工时间、技术要求、数量、投标人具体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7、完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8、供货地点: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格的30%,项目上线试运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格的40%,项目终验完成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格的25%,剩余5%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法定(其他组织、自然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经营者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企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四)投标单位(供应商)需要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五)投标单位(供应商)需要具备安全防范系统一级资质;
(六)投标单位(供应商)需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至少一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含)以上的“平安城市”、“天网工程”、“社会治安”项目或者类似以视频监控系统为主的项目业绩份(项目需要时近五年内完成验收的项目)。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购买标书时请提供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为方便退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要求及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须加盖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8日(工作日内)
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00
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10:3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
招标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原昌吉州政务中心)
联系人:孙萍电话:0994-2267807
采购单位: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
联系人:许强电话:1890994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