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涉及的宁河分局2016年视频监控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卡口工程采取货物服务分期付款模式,建设内容包括 : 以租赁方式建设1818个高清摄像头和30处电子卡口;整合已建和在建的交通电子警察、违章停车监控、黄标车限行卡口、治安电子卡口、418处高清视频监控到本项目的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和电子卡口后台处理系统中;对原有5处唯成公司建设的治安电子卡口开展运维,运维期为5年。全部以租赁方式付款,租赁期5年。受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宝坻区2016年视频监控及电子卡口系统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宝坻区2016年视频监控及电子卡口系统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6-A-0110
二、中标信息
1.中标应商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科研综合楼7层
3.中标金额:86,018,888元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武乃康、庄会群、高贤忠、徐伟俊、林学奇、包宗杰、程凯成、虞贵林、王智昊(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博宇
2.联系方式:022-24538225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王智昊,2720511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538288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无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201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