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韩城市视频监控与报警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z1501-zc/sf-138s
3、招标人:韩城市公安局
4、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评标结果:
第一名: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西安交大捷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6、注意事项:
6.1 公示期为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投诉书。
6.2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2.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6.2.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6.2.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6.2.4相关请求及主张;
6.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联系方式: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
电话:029-87520107、029-87515275
传真:029-87515257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