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7】11号计划批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2017年全市信号维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2017年全市信号维修,洛公交易采购[2017]028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本次采购采用总造价优惠率的方式采购,供应商所报总造价优惠率不得低于6%。
三、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包为交通信号机、信号灯、流量检测等维护维修项目,第二包为供电系统维修维护项目。
四、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第二包供应商应具有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或承试五级以上(含)资质。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1日18:00。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
九、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西
联系人和电话:关先生0379-6362918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和电话:崔先生王先生0379-6992102769921028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采购免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