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新区交通科技电子警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24510020014
项目联系人:常艳伟、韩宁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63928
采购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7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858395
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30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办公区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工信部(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4.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包括a.法人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b.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c.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d.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e.项目经理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依法缴纳社保凭证原件报名。投标人持以上资料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HBZJ-2017N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