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凤凰路—蔡伦大道标牌、标线、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凰路—蔡伦大道标牌、标线、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7]010040
委托代理编号:MZZB2017021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凤凰路—蔡伦大道标牌、标线、信号灯及电子警察,
第一包:标牌、标线、信号灯,采购预算金额为:381004.00元(采购预算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
第二包:电子警察,采购预算金额为:267671.00元(采购预算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
注意:本项目分包评标分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且经年检合格并处于有效期;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察部门出具2017年1月后的查询证明为准)
4.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4.7、第二包投标人需具备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省外颁发的资质证书需在湖南省公安厅备案。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发售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5日(8:00~12:00,15:00~17:00)
5.2发售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5.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报名方式:上门报名
5.5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请注意证件年检及有效期),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六、招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采购招标大厅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5号
电话:0734-8828690
联系人:段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王莉电话(传真):0734-2880658
网址:WWW.MZCPA.CN邮箱:qdcpa@sina.com邮编:421001
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占振华电话:0734-8867686
2017年3月8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