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交通卡口系统抓拍设备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号 | 屏采询[2017]02号 |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 ||
| 公告类型 | 询价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3-07 15:30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详见附件 | ||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发售 | ||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7-03-08 09:00到2017-03-10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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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详见附件 | ||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详见附件 | ||
| 采购文件售价 | 技术服务费100元 | ||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详见附件 |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7-03-15 09:00到2017-03-15 09:30 |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附件 |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17-03-15 09:30 |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详见附件 | ||
| 备注 | 详见附件 | ||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 1161 元(大写:壹仟壹佰陆拾壹元)。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 2017 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17:00时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并按网上提示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帐户,若项目有分包的,应一次性交纳包号中最高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便可拟投任意包号。收款单位: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账号:22492101040009723 交款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13 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时间为准。另,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前交纳,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备注:1.对于多标包项目,投标人必须按照该项目应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最多的标包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并按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若有疑问,请咨询0831—5201281。3. 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指南——操作指南中的“网上招投标系统缴费流程(农行账户)和网上招投标系统缴费流程(非农行账户)”,或咨询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31-5201311、5201281)。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屏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13909096802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裙楼2楼 0831-5722696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陈女士 139090968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