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就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违法取证抓拍建设项目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购买食品信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ZTZ2016-14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服务准备期 |
服务运营期限 |
| 1 |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购买视频信息服务模式建设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项目 |
1 |
项 |
290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
90日历天(投入试运行) |
累计36个月有效时间(每月按30日计算) |
备注:6月1日前50%摄像头投入使用,6月15日前所有摄像头投入使用,6月1日前50%摄像头未投入使用,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如6月15日所有摄像头未投入使用的再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到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网元出租资格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地市级通信运营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楼130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09:3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1楼会议室(1110)
八.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09:3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1楼会议室(1110)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
投标保证金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本票、现金缴款单、支票(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
开户名:余新平;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中山支行;
银行账号:6217001480006408691;
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购买视频信息服务模式建设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项目”
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网元出租资格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地市级通信运营商证明资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3.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人:曹伟红
联系电话:13857671377
传真:0576-81895128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13736206537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楼1303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传真:0576-8820670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