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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 2017-03-03 14:20:1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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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叁级资质(同级或以上);②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相关证明;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及节能产品的政策规定。本次招标需要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8-20170302-610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XM2017-004)
     
      3、预算编号:18-17-z973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共计8套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810000(国库资金:81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和节能产品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3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10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须于2017-3-3至2017-3-9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在网上报名成功。★实质性商务条款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原件扫描上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4、具有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叁级资质(同级或以上)(彩色原件扫描上传);5、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相关证明;注:●以上资料需按上述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于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打印下载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7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27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供应商应自备无线上网条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如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海佳路18号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
     
      邮编:201418邮编:201499
     
      联系人:曹逸联系人:沈骁明
     
      电话:57127270电话:37563193
     
      传真:57127270传真:37563193
     
  • 关键字: 奉贤区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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