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小庄路延伸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设施补充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小庄路。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姜山镇小庄路延伸工程》图纸范围内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通信接入、治安监控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工作井、综合管线工程等交通设施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
工程造价:1493398元。
工期要求:同姜山镇小庄路延伸工程的工期。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他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及以上。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以开标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或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的要求。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或宁波市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金额:贰万伍仟元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15:00前(具体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账号:35066046162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姜山支行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联系人:胡静波
联系电话:0574-8845425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暂行办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高桥镇盛世郦都57幢102室
联系人:贺工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4-55887755电话:0574-8703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