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惠东县公安局惠东大道实施车辆分类通行严管一条路工程项目设计(红绿灯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指示灯系统改造及新增新安市场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701-hzhd020-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公安局惠东大道实施车辆分类通行严管一条路工程项目设计(红绿灯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指示灯系统改造及新增新安市场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207,364.4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工期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
惠东大道实施车辆分类通行严管一条路工程项目设计(红绿灯路口电子警察及交通指示灯系统改造及新增新安市场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
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需求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需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并自行承诺出具《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二)符合性检查:
1、投标人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该投标联合体已提交联合体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6、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7、投标总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
8、货物类的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未以进口产品投标的
9、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1、评委会未认为明显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12、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3、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4、如果投标报价比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预算价低35%(含35%)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了成本清单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此报价具备合理履约能力的;
15、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3月03日至2017年03月17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黄排象棋路6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黄排象棋路66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黄排象棋路6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03月02日至2017年03月0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东县公安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镇侨胜南路2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2-8806683
传真:0752-8398310邮编:516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黄排象棋路66号
联系人:叶丽华联系电话:0752-8755226
传真:0752-8755229邮编:5163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泽辉联系电话:1511893006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柯志坚联系电话:0752-875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