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7-201702-441917-0002采购品目:服务类\其他服务预算金额:1,200,000.00
代理机构: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陆生
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岭山大队的委托,对东莞市大岭山镇辖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7-201702-441917-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辖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说明
A包
东莞市大岭山镇辖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合格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2月24日至2017年03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大院副楼B1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7日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大院主楼101会议室(暂定)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7日0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大院主楼101会议室(暂定)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02月24日至2017年03月0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岭山大队地址:大岭山
联系人:王生联系电话:85618422
传真:82781933邮编:523820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岭山
联系人:陆生联系电话:85603633
传真:82781933邮编:52382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陆生联系电话:85603633
发布人:东莞市财政局大岭山分局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