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昌乐县公安局;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8号楼;联系方式:18815369797。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健康东街9969号;联系方式:13306363089。
三、项目名称:昌乐县利民街青年路路口信号灯安装。
四、采购内容:昌乐县利民街青年路路口信号灯安装;预算:18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昌乐县利民街青年路路口比较大,高峰时车流量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方便群众安全出行,拟在利民街青年路路口安装信号灯。因该项目涉及隐患整改问题,时间紧急,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烟台昌达智能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完成昌乐县利民街青年路路口信号灯安装。
1.公示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烟台昌达智能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高新区创新路昌达产业园。
2.公示的期限:2017年2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2日。
八、采购时间:2017年3月3日9时30分。
九、如潜在供应商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反馈至昌乐县公安局(联系人:柴新华,联系电话:18815369797)和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邓志敏,联系电话:13306363089)。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