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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乍浦至上海兴塔公路工程(信号、监控)招标

  • 2017-02-22 17:09:4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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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平湖乍浦至上海兴塔公路(01省道至平兴公路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12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4]12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浙江交通网及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K0+000~K8+100段的智能交通工程,路线起于01省道(S101省道)与林丰公路和九龙山大道平交口,终点位于三港新城东侧,位于三港新城规划三港公路平交口附近,终点桩号K8+100,路线全长8.1公里。起点K0+000(S101省道与林丰公路、九龙山大道平交口)至林埭镇虹林路K1+390路段,路基宽度同为40.00m,其中中间带宽度4.00m,行车道宽度为2×(2×3.75)m,辅车道为2×6.50m,人行道为2×4.00m;林埭镇虹林路至终点段(K1+390-K8+100)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7.50m,其中中间带宽度3.00m,行车道宽度为4×3.75m,硬路肩为2×4.00m,土路肩为2×0.75m。
     
      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93.2783万元。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K0+000~K8+100段的智能交通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信号灯、监控系统设施、管线及其他设施工程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布日期:2017年2月21日。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12004029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2月28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3月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4每家投标单位席位费200(开标当场办理的临时交易席位证)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16:00点前完成项目报名和支付。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建设工程资料-网银保证金流程说明(非CA版)流程进行操作,未能进行注册、报名以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573-85061728。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帐号:38055836157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及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邮编:3142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3-85825771
     
      传真:0573-851140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7楼
     
      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人:沈建君
     
      电话:0573-82710770
     
      传真:0573-82710771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2日
         
           附件:http://www.its114.com/upload_files/2017/0222/201702220511111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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