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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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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牟平区政府大街高清违停抓拍设备采购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电子监控、标志牌)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3.供应商所投标志牌须具有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标志牌的检验报告(有效期之内); 4.供应商所投信号灯杆(标志杆)须具有地市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信号灯杆(标志杆)检测报告; 5. 供应商须具有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8.95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