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罗平办事处受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拟就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宣传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二、采购范围
2.1采购人: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2采购编号:博皓天信LP-2017-01
2.3采购内容:采购道路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系统2套(含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维修、维护),每套预算单价为15.00万元,预算总价为30.00万元,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2.5交货地点(安装地点):罗平县境内,具体地点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
2.6项目实施地址:罗平县境内。
2.7供货商须对上述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供货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供应商如果不是生产商,需要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生产证明及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生产商通过ISO9001、14001认证的需提供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需提供由曲靖市交警支队出示的与曲靖市交警支队平台测试调试正常的证明书原件。
3.6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则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谈判;
3.7产品的质量认证及其他认证情况;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④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会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⑥曲靖市交警支队提供的与曲靖市交警支队平台测试调试正常的原件。
⑦生产厂家参加谈判的,需持有生产厂家开具的证明书;经销商参与谈判报价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⑧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的介绍信。
以上证件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若企业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五、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
账号:53001647436051004680-0065
缴纳时间:2017年2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2月23日17时00分(未按时缴纳到上述指定账号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800.00元/份,不邮寄,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的递交
7.1投递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2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星期一)。
7.2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15时00分;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体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398741058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罗平办事处
联系人:孙文礼
联系电话:13987461177
传真:0874-8262444
地址:罗平县西关街301号(洁钰酒店二楼)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