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由于我县原有的电子警察和国省道交通卡口设备均由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左云县109国道道路监控工程建设项目作为左云县交通安全警示系统的延伸及组成部分,必须符合原有的技术标准、总体架构。系统在原有平台上升级开发,有利于减少开发时间、降低开发风险、控制开发成本,确保左云县109国道监控系统与前期系统技术和服务的一致性,数据有效整合和共享,同时降低系统使用和维护成本。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2月4日起至2017年2月9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质、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左云县政府采购办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山西省左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左云县云兴北大街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李俊杰,13903421119
邮编:037000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诚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左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左云县云兴东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晨,13643623262
左云县109国道道路监控工程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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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左云县109国道道路监控工程建设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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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 |
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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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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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平 |
工程师 |
市发改委 |
13935209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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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民 |
副教授 |
大同大学 |
13935286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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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俊 |
讲师 |
大同高级技校 |
13008082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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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刚 |
副教授 |
大同大学 |
13994315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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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梅 |
律师 |
山西北岳律师事务所 |
13503525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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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在109国道(大同方向)建设7套带测速功能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城区建设10处违停检查系统,7处违停检测系统,同时针对一期建设的18处测速系统进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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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
由于我县原有的电子警察和国省道交通卡口设备均由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为确保本次建设的交通监控系统与前期系统技术和服务的一致性,确保数据有效整合和共享,同时降低系统使用和维护成本,拟准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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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庞平:左云县109国道道路监控工程是对前期建设的部分点位的开设改造及新增覆盖工程,为保证系统建设的连续性、一致性,确保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降低使用和维护成本,建议由原实施单位作为项目单一来源单位承建。 杨泽民:经论证,本次工程建设是对2012年交通监控系统的升级和延伸,需要做到与前期工程技术和服务的一致性,确保后台整体平台数据的数据格式统一,新旧数据资源无缝有效整合和共享。因此,从技术上和降低成本上分析,建议左云县109国道道路监控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张天刚:新建项目软、硬件资源须与已有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有效整合和共享数据。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原施工单位承建。 丁俊:拟实施的该项目须依托原有的电子警察及国道交通卡口设备系统进行项目建设与维护,原系统具有较多技术专利及一定的封闭性,需要保障新系统前后台系统架构的平稳性及业务数据的无缝对接,同时需要最大限度的降低建设风险,缩短建设时间,控制投资建设成本。鉴于以上因素,以系统运行的平稳性及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专业角度考虑,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仍由原实施单位进行承建。 李晓梅:论证符合我国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反面的障碍和影响。经技术专家论证后,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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