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2016年市区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2016年市区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LFZP201601-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蒙蒙
项目联系电话:137181716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廊坊市
联系方式:连东0316-57683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蒙蒙13718171619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谈判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谈判供应商须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证(公路工程专业);(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7).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9).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谈判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报名并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17日08:30至2017年01月2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台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蒙蒙
项目联系电话:1371817161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3.24315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08:30至2017年01月2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2月06日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6日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2月06日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廊坊市2016年市区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