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就其光山县交警大队在城区增设红绿灯、黄闪警示灯及红绿灯联网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光山县交警大队在城区增设红绿灯、黄闪警示灯及红绿灯联网项目;
2、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7】2号;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招标内容、数量及参数要求:在城区增设红绿灯、黄闪警示灯及红绿灯联网;具体采购清单、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5.1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需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全国质量检验工作先进企业证书;
5.2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7、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7.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光明大厦)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半年内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内(指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⑦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
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7.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9.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交警大队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376-8886813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6-8169066
光山县交警大队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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